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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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省级“云观摩”项目有关事项的函
苏建函质〔2025〕147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5-00278 【发布日期 :2025-07-21 13:05】 【 阅读次数: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典型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现就明确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云观摩项目申报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安排。安全生产月期间(原则上在6月份),省住厅集中组织开展省级云观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窗口期及要求将另行发文部署。

2.推荐名额。同一施工总承包企业每年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与省级云观摩认定。各地住建部门应坚持优中选优原则,对所辖区域内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初审筛选,并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报市住建局复核

3.复核要求。市住建局将重点核查项目是否在以下两个或多个方面具有省内领先水平和显著推广价值,并取得突出成效: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重大风险精准管控、智慧工地建设与智能建造技术集成应用、绿色建造技术与文明施工精细化管控、系统性防治工程质量安全易发问题、创新型安全管理模式的实际应用效果、完善的电子观摩资料制作基础与网络展示条件等。经复核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市住建局推荐省住建厅认定。

二、保障措施

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活动,打造高水平的可推广、可借鉴样板项目,保障省级云观摩质量,云观摩项目经评估认定后,承建施工总承包企业方可在当年度信用评价中获得0.1分、有效期12个月的加分。

请各地住建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项目参与申报,切实发挥优秀标杆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品质水平。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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