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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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确认2025年上半年度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苏建函建〔2025〕113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5-00223 【发布日期 :2025-06-18 15:29】 【 阅读次数: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度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202547号),2025上半年度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已初步形成。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评价结果

请参加本次信用综合评价的工程监理企业及时登录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系统,查看本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初步结果并予以确认。核查期限为20256239:00202562717:00

二、复核申请处理

在上述核查期限内,对于本单位信用综合考评结果存有异

议的,应按以下情形处理:

1.对于本单位的良好行为得分、考勤得分、不良行为扣分存有异议的,应提供完整、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向申报地区住建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联系电话见评价系统首页“联系方式”模块

2.对于暂不能答复、处理的复核申请,各地住建部门和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及时报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处处理。核查期限结束后,不再受理企业任何复核申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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