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网格员安全监管能力,规范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现就设立实训基地、强化安全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1.场地要求:实训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需设置理论教学区、实景模拟区(含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场景)及实操考核区。
2.设备配备:实训基地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及智能化考核终端,满足“理论+实训+云考”一体化需求。
3.师资力量:实训基地至少配备3名具有建设工程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讲师。
4.安全保障:实训基地需满足安全消防等各项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设施设备、场所环境安全可靠,培训过程安全有序。
二、培训模式及要求
1.培训内容:一是开展涵盖安全生产“六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事故案例分析、风险识别等内容的理论教学;二是基地应设有工地常见安全隐患的场景,包括: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施工机具、消防设施、高处作业操作平台、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电气焊、基坑、有限空间、扬尘管控等,强化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的实操能力;三是培训单位应建立考试云平台进行线上理论测试,成绩应及时通报给网格员所属乡镇(街道),可纳入网格员年终考核。
2.证书发放:通过培训考核的网格员,由培训单位核发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1年。
3.培训周期:各地住建部门应指导辖区乡镇(街道)组织在册网格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新入职人员须在3个月内完成首次培训。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协调:各地住建部门应积极引导辖区内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等牵头筹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实训基地,并有序组织乡镇(街道)网格员开展监管业务培训,督促乡镇(街道)统筹解决网格员培训经费。
2.规范收费:培训单位应参照市场同类培训收费标准,制定并公告网格员培训内容和收费标准,遵循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接受社会监督。
3.监督考核:各地住建部门每年对培训单位开展抽查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应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引导辖区乡镇(街道)择优选择培训单位。
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及时启动基地申报及培训计划,本年度完成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网格员培训,切实提升网格员安全监管水平。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