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起草了《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人口情况认定规定(征求意见稿)》《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住房情况认定规定(征求意见稿)》《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标准测算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修改建议或意见,请于2025年7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住建局,邮箱:zbzx@szzjj.suzhou.gov.cn。
附件:1.《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人口情况认定规定(征求意见稿)》
2.《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住房情况认定规定(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