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作为G2京沪、G15沈海、G42沪蓉三条国家级高速公路交汇节点,是国家LNG加气走廊战略的重要环节,特别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苏州境内LNG重卡日均加注缺口较大,当前加气站布局与一类节点城市建设标准存在明显差距。加快推进苏州市LNG加气站规划建设,既是完成国家加气走廊任务的要求,也是把握能源转型机遇、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对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城镇燃气规划编制纲要》,经市政府同意,我局组织编制了《苏州市LNG加气站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6月1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邮件、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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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苏州市LNG加气站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