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规〔2024〕2号)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市住建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3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市住建局。
邮箱:fwjdc@szzjj.suzhou.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