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健康委拟对《苏州市家庭医生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改。现将市卫生健康委起草的《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至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寄地址:苏州市胥江路89号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邮编:215002;电子邮箱:zfc@wjw.suzhou.gov.cn)。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4月9日。
感谢您对苏州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