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张家港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5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
2025-05-30 13:42
来源: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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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对张家港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5家医院进行了等级医院评审,结果已通过审议,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张家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常熟市梅李人民医院、苏州市吴江区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吴中区第二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张家港市第四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确定常熟东南医院、常熟市古里中心卫生院、常熟市辛庄中心卫生院、昆山市锦溪人民医院、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苏州市相城区漕湖人民医院、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人民医院、苏州工业园区星湖医院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此公示发布后5日内,向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医政医管处;联系电话:69291992;传真:69291992;邮编:215002。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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