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市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退役军人现实需求,积极探索推进商业保险优待服务工作。近期,退役军人事务部简报刊载我市探索推进商业保险优待服务工作相关做法。
一是统筹部署“一体化”。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商业保险优待服务的指导意见》,市、县(区)、镇(街道)统筹资金安排,探索建立不同优抚对象专属商业保险类型,2023年以来,全市共投入537万元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优抚对象等购买个人医疗险。
二是优抚保障“多元化”。创新设立“1+1+N”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专属保险模式,即:为全体优抚对象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为部分优抚对象购买一份个人补充医疗保险,倡导和鼓励各地为优抚对象购买大病补充、就业创业等多层次的专项专属保险。同时,为重点优抚对象、功勋荣誉优抚对象和困难退役军人三类群体购买“升级版”商业保险。
三是运行监管“常态化”。会同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与保险机构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先后开发“崇军保”等10余个优抚对象专属保险产品。落实定期会商机制,每年对服务对象出险理赔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实时督导商业保险优待措施落实。提高出险理赔效率,近两年已理赔近千万元,受到服务对象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