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和助手作用,苏州市统计局拟采购年度法律顾问服务,现公开邀请具备资格条件的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简介
采购内容:年度法律顾问服务(2025年7月—2026年6月)。
采购需求:根据《苏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作为市政府部门应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并签订服务合同。法律顾问将为我局各项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诉讼、仲裁、执行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采购预算:人民币三万元整(¥30000)
二、采购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法律顾问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组织对申报文件进行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评审结果在苏州市统计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报名条件
(一)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配备注册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10名(其中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4名);
2.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在最近3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导致合同解除或诉讼败诉,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
3.具有从事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经验,有经验丰富熟悉政府法律事务的专业律师团队及专业力量。
(二)法律顾问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具有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
4.具有丰富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经历,热心于政府公共事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处分。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和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
2.为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3.代理诉讼、仲裁、执行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4.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5.重要合同审查;
6.参与处理需要提供法律意见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7.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
8.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五、申报材料
1.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政府法律事务情况等);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律顾问律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等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服务费用报价。
以上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苏州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邮箱。
联系电话:68610598 邮箱:fgc@stats.suzhou.gov.cn
苏州市统计局
2025年6月18日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