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2006〕80号)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对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该文件中内容已在现行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有了明确规定,部分内容与上位法规不一致,甚至冲突,已经不符合现有管理需要,亟需清理。因此,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拟向市政府申请废止《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2006〕80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2006〕80号)废止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有相关意见,请于7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电子邮件:suzhoushirong@163.com.
2.电话:0512-69331276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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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