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主持会议。
《办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建立了集中空调卫生管理制度体系,围绕政府部门、使用单位、清洗消毒机构、检测机构等主体,聚焦设计施工、日常卫生管理、清洗消毒检测、信息公示、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细化部门职责,明确管理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办法》共计二十四条,明确界定集中空调卫生管理范围,构建多元化管理责任体系,全方位规范卫生管理要求,强化共治共管、明确法律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公共场所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