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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吴中区甪直镇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25〕32号

时间: 2025-05-26 10:56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吴中区直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政呈〔2025〕1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镇区域内的5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星润街东,起点为东方大道、止点为直大道的道路命名为“星通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ngtōng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NGTONGJIE

二、将位于河直浦(河道,未命名、水利部门指称名称)北,起点为星润街、止点为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星宁街”)的道路命名为“苏留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ūliú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ULIULU

三、将位于直大道南,起点为凌港路、止点为星通街的道路命名为“苏思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ūsī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USILU

四、将位于海藏西路北,起点为凌港路、止点为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星宁街”)的道路命名为“苏勤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ūqín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UQINLU

五、将位于东方大道北,起点为凌港路、止点为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星宁街”)的道路命名为“苏兴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ūxīng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UXING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55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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