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太仓港区化工园区配套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0512-65112831
邮 箱:sstc@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内容:
1.项目名称:太仓港区化工园区配套水质净化厂工程
2.项目类别: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新建、改建、扩大)审批
3.项目申请单位: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拟实施太仓港区化工园区配套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位于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夏化学南侧,六里塘以东、雅本河以北三角地块,污水处理设计规模2万t/d,尾水排放总规模730万t/a。本项目尾水经厂内新建人工湿地净化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雅本北河最东侧通过八字式出水口排出。新建入河排污口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1°15'10.93",北纬31°34'21.17",尾水排放执行《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18]77号)中“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表1A标准。入河排污口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超过: COD 219吨,氨氮10.95吨,总磷2.19吨,总氮73吨。
太仓港区化工园区配套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前公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10-10 10:33 访问量: |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