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扩建项目 |
江苏省张家港市大新镇新海坝村 |
张家港市新宝剪业有限公司 |
苏州远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新海坝村,利用现有租用厂房面积3500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年产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200万件。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1#余温淬火及回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2#1#余温淬火及回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经2#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抛丸工序(1#、2#)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3、P4)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2 |
吸音棉生产项目 |
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乐中路1号 |
苏州音锐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苏州远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乐余镇乐中路1号乐歌张家港产业园2号厂房,租用厂房面积8894.37平方米,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本项目年产吸音棉5000吨。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开松、混棉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至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热压、烫光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分切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3 |
医用聚氨酯覆膜生产项目 |
张家港市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创业路22号 |
苏州纳仕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大一安全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创业路22号,租用厂房面积967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医用聚氨酯覆膜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年完成血糖检测仪探针覆膜500万支,导管覆膜5万支,支架覆膜3万根。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助剂过滤工序、聚氨酯溶解工序、涂膜工序、喷涂工序、制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