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发〔2023〕44号)、《吴江区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等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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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 箱:wjhbj_jhk@126.com
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若有) | 审批决定文号 | 
| 1 | 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8000万件 | 苏州市吴江太湖新城苑南工业区南新路 | 苏州小普电子有限公司 | 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苏环建诺[2025]09第0009号 | 
 苏州小普电子有限公司环评公示版
苏州小普电子有限公司环评公示版
 小普苏环建[2025]09第0009号
小普苏环建[2025]09第0009号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