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第五届“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苏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5-01 14:55   访问量: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政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具体条件:

(一)党的建设突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关部署,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党组织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作用发挥突出。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出色作用。对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表现突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社会组织,予以重点倾斜。

(三)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健全,具有完善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

(四)社会形象良好。模范遵纪守法,坚持非营利属性,诚信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度高。优先推荐评估等级为4A(含)以上的社会组织参评。

(五)运作规范合法。2021年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参加年度检查结论皆为合格(参加年报不用年检的,应按时报送并无争议),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秘书长未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接受刑事处罚或者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对照“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条件,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抓紧做好“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社会组织党建、等级评估、作用发挥、日常建设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我局认真遴选审核并会商研究确定,拟推荐苏州市社会组织总会、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苏州市吴江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张家港市永联惠民服务中心、太仓市德颐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简要事迹见附件)为候选推荐对象。

现将推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日至5月10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2-82280389 传真:0512-82280389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58号1603室

电子邮件:szmz82280387@163.com 

附件:第五届“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苏州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日

相关稿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