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省政府令〔2018〕12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苏州市民政局牵头修订了《苏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现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诚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
二、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平泷路158号苏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邮编215031。
2.电子邮件地址:jzc@mzj.suzhou.gov.cn
感谢您的参与,您的意见将对修订《苏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附件:
苏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修订公示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