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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热点第39期:事关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时间: 2024-07-28 14:42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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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先生是某小微企业的负责人,想了解一下为什么要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8号)要求,开展我市202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2.胡女士在相城区经营一家生鲜超市,有雇员数名,来电咨询个体工商户是否也需要做书面审查?

答:需要。本次书面审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3.吴女士是某大型企业的人事经理,来电咨询书面审查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8月31日。

4.明先生新入职一家单位做人事,第一次办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想了解一下具体申报工作应该如何操作?

答:202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一)用人单位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模块,按照2023年度省平台书面审查填报说明自行申报年度劳动用工信息,完成年度书面审查。访问方式:点击“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二)用人单位可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suzhou.gov.cn)点击“办事大厅”—“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页面跳转至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登录界面(登录方式同上),参加书面审查。

5.汤女士在进行书面审查申报工作,想了解填报相关数据时有何要求?

答:书面审查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重要方式,其结果反映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完整填报各项信息,对申报的劳动用工数据负责,书面审查结果将与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挂钩。

6.沈先生听说单位有年度书面审查工作,来电咨询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具体审查哪些方面?

答: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内容具体有:(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行为;(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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