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9日。任何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请将书面材料(含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事项说明、佐证材料)提交至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邮编215004),需密封标注“遴选异议”字样。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9日。任何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请将书面材料(含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事项说明、佐证材料)提交至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邮编215004),需密封标注“遴选异议”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