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简述
就业见习基地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就业见习补贴发放申请,受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报送财政部门,按规定发放给见习基地。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三、实施主体
人才服务机构
四、实施依据
1.《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158号)第二条第(九)款: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2.《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9〕5号)第四条第(十二)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3.《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操作流程的通知》(苏人保才〔2022〕1号)第五条第(二)款: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4.《关于提高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苏人保就(〔2022〕6号)全文
五、服务对象
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
六、服务范围
实行属地管理,市本级服务范围为经认定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
七、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八、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办理条件
1.就业见习期间考勤达到要求
2.就业见习基地按时足额发放见习学员见习补贴
3.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十、申请材料
无,在线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人员考勤情况及见习学员补贴发放明细就业见习基地自行留存备查。
十一、办理机构及地点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1楼12-13号窗口
十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三、办理途径
线上办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咨询查询途径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电话:0512-65227549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综合管理科:0512-65221079
十七、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反馈结果:补贴发放
反馈形式:在线反馈
十八、申请表格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