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简述
用人单位或个人需办理档案接转的,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流动人员调档函开具申请,受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开具调档函。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三、实施主体
人才服务机构
四、实施依据
(一)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二)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三)人社部《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五、服务对象
已建立人事代理关系的单位及其需要办理调档手续的员工
六、服务范围
实行属地管理,单位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受理,其中姑苏区的用人单位暂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至姑苏区开展此项服务后终止;
七、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八、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当场办结档案接收审批
在线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档案接收审批
九、办理条件
(一)依法已与人事代理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符合档案接收要求
十、申请材料
(一)现场办理时,转档人或经办人出示身份证件或电子证照;
(二)提供原档案保管单位的名称等信息
十一、办理机构及地点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1楼6-8号窗口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1楼4-5号窗口
十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三、办理途径
1.现场办理
2.线上办理: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登录“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咨询查询途径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电话:0512-65815515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电话:0512-65223106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登录“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综合管理科:0512-65221079
十七、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办理结果:开具《人员调档函》
结果反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登录“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
十八、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