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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时间: 2024-09-26 15:41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一、事项简述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个人提供失业登记服务。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编码:322014063000

三、实施主体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实施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经办管理的通知》(苏就〔2020〕1号)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8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社部23号令)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

5.《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2〕6号)

五、服务对象

个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六、服务范围

实行属地管理,按个人户籍地(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

七、办件类型即办件

八、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九、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申报失业。

十、申请材料

《失业人员登记表》

十一、办理机构及地点

个人户籍地(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十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办理途径

现场办理、线上办理(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人社部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http://www.12333.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咨询查询途径

个人户籍地(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12333。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12333

十七、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办理结果:通过(确认)通知

反馈形式:现场反馈、线上查询

十八、申请表格

《失业人员登记表》

十九、网办入口

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江苏智慧人社APP、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人社部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http://www.12333.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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