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文旅企业
政策内容
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工艺活化利用且融入民宿、餐饮、亲子、研学等的旅游产品,每年评审奖励“苏州市旅游创新产品”10家,每家20万元。
申报条件
1.活化利用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工艺,并融入民宿、餐饮、亲子、研学等旅游产品中,是文旅、体旅、农旅、工旅、婚庆、夜游、红色(爱国、廉政)教育基地等融合的新业态;
2.已投入市场运营满1年,游客可通过团体或自助的方式完成产品订购,年接待游客不低于3000人次的。
政策类型
服务业
主管部门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源处
联系电话
69823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