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旅行社、酒店、民宿
政策内容
对新评的星级酒店、国家等级民宿、国家绿色饭店、省等级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星级酒店:五星级30万元、四星级20万元;
2.国家等级民宿:甲级20万元、乙级10万元、丙级5万元;
3.国家绿色饭店:金树叶10万元、银树叶5万元;
4.省等级旅行社:五星级10万元、四星级5万元。
政策类型
服务业
主管部门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处
联系电话
6982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