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文旅企业
政策内容
对赴欧美澳参加海外旅游展会的文旅企业,按照项目一次性补贴3万元,对赴其他地区参加海外旅游展会的文旅企业,按照项目一次性补贴2万元,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1.文旅企业开展入境旅游推广活动;
2.文旅企业“走出去”参加海外旅游展会。
政策类型
服务业
主管部门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流处
联系电话
6982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