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创业个人及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
对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中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进行分类贴息。
申报条件
1.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对象为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平台就业人员等。
2.经资格认定的贷款对象,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业务的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3.贴息规则:(1)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财政对金额在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支持,超过30万元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予以贴息(不分段计算)。(2)对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剩余部分给予不超过200BP的贴息。
政策类型
金融
主管部门
苏州市财政局-金融和基金管理处
联系电话
65190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