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数字人民币生态圈企业
政策内容
对数字人民币产业生态圈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申报条件
对与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正式开展合作的数字人民币产业生态圈企业在苏州市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1.实收资本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实收资本的3%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按照实收资本的2%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类型
金融
主管部门
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发展处(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65092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