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根据在苏投资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当年实际投资苏州区域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投资额每满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且投资期限一年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奖励金额扣除国有相应部分。
政策类型
金融
主管部门
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监管二处
联系电话
6509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