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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惠企政策(金融企业总部)
来源: 运维中心  发布日期: 2024-12-27 14:32   访问量:

适用对象

金融企业总部

政策内容

对新落户的金融企业总部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500~5000万元。

申报条件

对在苏州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总部奖励标准:

1.实收资本2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500万元;

2.实收资本2亿元(含)~5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800万元;

3.实收资本5亿元(含)~1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0万元;

4.实收资本达到10亿元(含)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2000万元;

5.对实收资本超过10亿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增加100万元奖励,单一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政策类型

金融

主管部门

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发展处(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6509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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