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内容有哪些?
发生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的非法运输、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
二、奖励标准是什么?
基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的奖励。特殊案情、重大案情有突出贡献的可提高奖励金额,由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会商决策,一事一议。
三、奖励原则是什么?
举报奖励应当符合如下原则:
1、公民可以实名或匿名举报,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
2、同一违法行为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对同一违法行为的举报不重复奖励。
3、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举报的事项不属于有奖举报事项的范围。
2、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的。
3、举报前新闻媒体已曝光或违法线索已掌握的。
4、举报人为负有相关职责的工作人员。
5、其他不符合奖励规定的。
因举报人不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发放奖金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后果。